江山小学行为规范示范员评选标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07 来源:江山小学

江山小学行为规范示范员评选标准制度

1.      严格遵守江山小学“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起到示范作用。

2.       按时到校、离校,每天佩戴好红绿领巾、队标志,按规定穿好校服。

3.       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不打人骂人,不说粗话脏话,不给同学起绰号;对老师、来宾有礼貌,能主动问好。

4.       作业认真完成,字迹清楚,有错及时订正,不拖拉、不抄袭。

5.       上课认真听讲,举手发言,积极踊跃,不做小动作。

6.       坚持每天按要求认真做好广播操、室内操、眼保健操。

7.       每天课间文明休息,开展健康的游戏,每天自觉排好路队,自觉做到上下楼梯靠右走,在楼梯、走廊、教室等场所不奔跑、不大声喧哗。

8.       自觉完成班级卫生工作,看见校园地上废纸能主动拾起。

9.       爱护学校公物和绿化,节约水电。

10.   坚持讲普通话,做字学校的“芦苇好少年”。

11.   在遵守行为规范上能主动督促其他同学一起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12.   积极参加班队各项活动,能为学校和班队集体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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