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2019学年第二学期网上受理转学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2019学年第二学期奉贤区中小学生转学实行网上受理。请需要申请办理转学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家长根据本通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完成网上材料的上传工作。
一、 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电话联系
二、网上受理时间
2月24日——2月27日
三、受理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
1、能证明与产权人关系的户口簿;
如父母为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学生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学生的抚养权必须为再婚夫妻一方);
2、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学生本人的出生证。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
1、学生本人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原就读学校在上海);
学生本人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就读学校在外省);
2、学生父母一方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3、学生父母一方2019年度内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含补缴)或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连续满3年)或在本区有效的积分通知书;
4、学生本人的出生证;
5、学生户口簿;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学生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学生的抚养权必须为再婚夫妻一方)及本市户籍一方的户口簿;
6、租房备案登记通知书或学生父母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7、转入南桥、奉浦、西渡、金海等教育资源紧缺的街镇,家长还需提供学生父母一方工作证明[由现用人单位(为社保缴纳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证明须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及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所在街镇等内容]。
四、 受理流程
2、家长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3、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上传材料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安排学校,短信或电话通知家长拟转入学校。未通过初审者,退回网上受理材料并短信或电话告知退回原因。如需补交材料,家长根据提示重新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4、由转入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重要提醒:家长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材料不实,后果自负。
五、咨询电话:
街镇、社区 |
联系电话 |
四团镇 |
67530843 57532521 |
海湾镇 |
57501639 57503305 |
海湾旅游区 |
57120935—620 |
金汇镇 |
57480160 |
柘林镇 |
57442451 |
庄行镇 |
57462511 |
青村镇 |
57567063 |
奉城镇 |
57512805 |
头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7550678 |
南桥镇、奉浦街道、西渡街道、金海街道 |
57418711 57412726 57181952 |
奉贤区教育局
2020年2月21日